慰安妇制度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日本政府及其军队强迫各国妇女充当日军性奴隶的制度。日军在其占领地区普遍地设立了被国家默认的合法的强奸中心——慰安所。在这一制度的奴役下,40余万中国、朝鲜、东南亚和欧美各国的妇女惨遭日军的蹂躏。 强征中国妇女为日军性奴隶,可以说是日本政府和军部直接策划,各地日军具体执行实施的有组织、有计划的行为;至少有20万中国妇女先后被逼迫为日军的性奴隶,日军慰安所遍及20多个省,中国是日本慰安妇制度的最大受害国。 下文摘自《日军性奴隶——中国“慰安妇”真相》(苏智良著,人民出版社2000年2月出版)。
日军如何强征中国慰安妇早在日本对华战争爆发以后,日军高层便号召部队“抢粮于敌”,“在当地自己养活自己”。在这一口号下,日军需要的各种物资及补给品均抢自中国战场,其中当然也包括性奴隶——慰安妇。随着战争的扩大和升级,侵华日军人数的增加,日军更加残暴地抢夺中国女子充当慰安妇。在中国占领地和战场上,日军主要通过使用肉体暴力、绑架、强迫、欺骗等手段和途径来征集中国慰安妇。被掳掠为慰安妇的中国妇女的职业有教师、工人、农民、学生、职员、尼姑、修女、店员等。
日军掳掠妇女充当慰安妇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使用暴力强行掳掠当地妇女。日军在战场或占领城乡时,公开抢夺中国妇女,这种做法对于暴虐的日军来说,是最为便利的,既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也省去了许多麻烦的手续。
1937年11月,日军占领上海后,便在城乡各处抢夺中国年轻女子,他们当众“剥掉(这些女性的)衣裳,在肩上刺了号码,一面让我们的女同胞羞耻,不能逃跑,一面又让充他们的兽欲”。日军占领杭州后,包围凌桥难民收容所,然后强令二百一十多名妇女脱去衣裤,堆积烧毁,以防备妇女逃跑或自缢,随后在地上铺满稻草,将抢来的棉被铺上,逼迫妇女躺在上面,夜间日本兵便成群而至,将难民收容所变成了暴虐的强奸所。在扬州,日军占领了繁华的银座街的一幢3层饭店,抢劫了60名当地姑娘,从而设立了城里最大的慰安所。日军占领芜湖后,首先要做的就是抢劫妇女。甚至到尼姑庵中劫掠年轻美貌的尼姑充当慰安妇。后来又在对周边地区扫荡时抢夺了不少民女投入慰安所。日军第2957部队占领湖南衡阳附近的村庄后,立即抓了两名美貌的十六七岁的少女回兵营,一个一等兵情不自禁地高呼:“从今日起开设慰安所,各位请来光顾。”日军特务永富博道在“亚洲战争的真实证言”国际电视会议上公开证言:在南京大屠杀过程中,有大批的中国妇女被押送到由他一手筹建起来的6个慰安所里,充当慰安妇。他回忆说:“1937年南京大屠杀期间,我作为日军特务机关的一名成员,专门负责诱拐中国妇女。部队从上海向南京进攻途中,我亲自负责设置了6个慰安所。在沿途,我把一些逃难的中国年轻妇女诱拐到慰安所”。日军占领海南岛后,即派部队到村寨去强捕少女,供其开设慰安所。或者在强征的劳工中,挑选美貌的汉族、黎族女子投入“快乐房”慰安所。1940年日军一部侵入山西省方山县扫荡,在设立据点后,立即要求伪政权征召“花姑娘”。于是,伪政权将“花姑娘”的人数摊派到各村,日伪宣称有姑娘的交姑娘,没姑娘的交大洋,最后,不仅慰安所建成,还发了一大笔财。
第二,设下各种圈套,引诱妇女坠入陷阱。常见的是以招聘女招待、洗衣妇等名义进行诱骗。占领上海后,日军的特务部门便在市中心的“租界”里诓骗妇女:“他们放出野鸡汽车,候在娱乐场所前面,等顾客上车后,汽车飞也似地驰着,到了僻静地方,将男子抛下或干了,女客便从此无影无踪。”一时,“孤岛”内失踪女子无数,人人自危。接着,日军又在大街小巷张贴招工启事。19岁的中学毕业生阿珠,由于父亲所在的工厂倒闭,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这时,她在报纸上看到广告:“某公司为扩充业务起见,拟添聘女职员数位,凡年龄在16岁以上、25岁以下,略识文字者,均可应聘,尚能粗通国语或日语者更佳,月薪50元,有意者请至某处面洽。”征得父母同意后,阿珠便去应聘了,主考者见阿珠长得如花似玉,当即签约。岂料原来这里是个诱骗慰安妇的机关,从此,阿珠陷入魔窟,不知所终,父亲为见女儿,望穿双眼。
日军占领桂林时,也以设立工厂为名,招募女工,然后强迫她们充当军队性奴隶。日军占领广州、香港后,以招募赴海南的护士、医务人员为名,骗招三百多名青年女子,其中相当部分是学生,小的仅17岁,大的也仅20岁,她们被押至海南昌石县石禄慰安所,从此掉入人间深渊。在海南岛,日军经常组织“战地后勤服务队”,他们唆使汉奸张贴广告,鼓吹说服务队的任务是给日军官兵洗衣服,照顾伤员和打扫营房卫生,诱骗妇女参加。甚至还派人到上海、广州、香港等地招聘游说:“海南岛开办大医院,招聘大批姑娘学习当护士和护理,薪水高,到那里去做工有吃有穿,还有大钱寄回家。”于是有不少受骗女子前来应募,这些人到海南后,被统统押进慰安所,陷入暗无天日的人间魔窟。
第三,日军占领一地,形势稍稍稳定后,便依靠汉奸组织协助,挑选妇女充当慰安妇。其中的一个手法便是借口登记“良民证”,挨家挨户地挑选年轻貌美的女性。在南京陷落时,日军除了经常到国际安全区强奸妇女外,也利用发放“良民证”之际,从中拉来数千名中国妇女,这些妇女没有一人逃过被强奸或虐杀的厄运;其中的一些人还被运往东北,充当关东军的性奴隶,从此再无下文,无人知晓她们的生死命运。
1939年初,在日军的指使下,山西文水县的伪政权曾张贴布告,明令征用妇女,其全文如下: 文水县公署训令,差字第一号令:南贤村长副,为训令事。查城内贺家巷妓院,原为维持全县良民而设,自成立以来,城乡善良之家,全体安全。惟查该院现有妓女,除有病者外,仅留四名,实不敷应付。顷奉皇军谕令,三日内务必增加人数。事非得已,兹规定除由城关选送外,凡三百户以上村庄,每村选送妓女一名,以年在二十岁左右确无病症、颇有姿色者为标准,务于最短期内送县,以凭验收。所有待遇,每名每月由维持会供给白面五十斤,小米五升,煤油二斤,墨(原文如此,估计是“炭”。——作者)一百余斤,并一人一次给洋一元,此外游容赠予,均归妓女独享,并无限制,事关紧要。……
文中可谓谎言连篇。因设立了供应日军的妓院,所以“城乡善良之家,全体安全”。但贺家巷妓院的慰安妇们不堪凌辱,大多逃亡了,因此要城镇、村庄选送“妓女”,村庄哪来这么多的“妓女”?没有妓女就只能送良家女子了,但日伪还有条件:一是年龄二十岁左右,二是“确无病症”,否则会将性病传染给日军;三是还要“颇有姿色者”。最后还以物质条件来诱惑农民,而且“游客赠予,均归妓女独享,并无限制”。只有一样是真的,就是“奉皇军谕令”强征。这是铁的事实。
第四,将中国女俘虏强逼为性奴隶。在中国战场上,日军极少设立女战俘收容所,在战场上被俘的女俘虏部分在审讯后即杀死外,其余的大部分便被日军弄到华北、华中属于偏僻的、荒凉的地区和前线去充当慰安妇,以防止她们逃跑或与八路军等中国抗日部队取得联系。1943年春,中共领导的海南琼崖纵队第4支队的炊事员周彩仁,时年20岁,因下村筹粮被日军俘虏后,即被投入那大慰安所,沦为性奴隶达两年之久,直到日本投降后才脱离苦海。根据1938年6月7日日本军方的调查报告,在徐州战役中,日本华北方面军第2军独立混成旅第3旅团第6联队长小男一雄,曾将23名中国女军人从俘虏营中强行押至森林地带(今江苏丰县的昭阳湖),在那里建立了慰安所,供日军官兵淫乱。这些女俘虏沦为慰安妇遭日军侮辱,有的便千方百计寻找报仇的机会,慰安所里曾发生中国女战俘刺杀压在她们身上的士兵或者割下敌人的生殖器的事件。因此,日军官兵对充当慰安妇的中国女战俘比较警惕。当这些女俘虏作为性工具没有利用价值时,通常被拖到空地上,作日军新兵练习胆量用的活人靶子。在漫长的抗战中,八路军等女俘虏总数也有成千上万,她们的命运是极为悲惨的,请看日军第14师团士兵田口新吉的回忆: 日军在作战中,一抓到这些人(指八路军游击队的女战士。——作者)立即送到后方的大队本部去。在大队本部里,如果她们受了伤,就由医务室先给她们治伤,如果没有受伤,则由担任情报工作的军官对她们进行审讯,这是通例。但是,这些中国女性就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了。虽然士兵们有时也偷偷传说:这些当官的家伙又干好事了,但谁也不会去追查这些中国女人的去向。 当时,日本军队中从来就没有建立过女俘虏收容所,那么这些女人被弄到哪里去了呢?我听到的一种说法是把她们弄去当慰安妇了。但是,那些有特务嫌疑的女人以及在八路军中受过教育的女兵,是不可能让她们进入一般的慰安所的。因为如果让她们进了慰安所,她们随时都会逃跑,二是她们可以与八路军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这是很危险的,因此,决不会把她们送到那种地方去。 那么,她们被送到哪里去了呢?都送到华北、华中一带最前线地区的两三个分遣队据点里去了。那都是些日本或朝鲜慰安妇无法到达的情况恶劣的地区。这些据点四周都建有围墙,盖有炮楼,每个炮楼由一个小队左右士兵进行守备。那些俘虏来的妇女就是被送进这些据点里去的。
这些被俘女兵的结局是极其悲惨的。这显然是严重的战争犯罪行为。
第五,征用妓女。在大城市,日军机关常常征用现有的妓女来充实其慰安妇的队伍。上海、南京、武汉、广州和天津等地,都有不少妓女被迫加入慰安妇的行列。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就是这些妓女也不是甘愿去做慰安妇的,她们往往被日军或汉奸政权强征,被迫充当日军的性奴隶,有些没有报酬,有些所得少得可怜。如1944年6月日军当局强迫伪天津政权强征妓女前往河南和唐山去充当慰安妇,人选确定后,日军即派出军医进行检验,合格后由天津防卫司令部派人押送或由所赴慰军地方的日军派人直接到天津接收。此后又强征妓女到山东去充当慰安妇。妓女们为逃避这军队性奴隶的悲惨命运常常以生病、家人有难等理由推脱,甚至在送往日军部队的途中仍设法逃亡。1944年6月8日,天津防卫司令部派遣中井曹长押送86名中国妓女前往河南郾城。在途中的20天里,有几乎是半数的42人逃亡而去。